呼和浩特新机场综合服务保障配套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
及征转报批编制报告服务采购询比邀请书
致各询比申请人:
呼和浩特******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呼和浩特新机场项目,现针对呼和浩特新机场综合服务保障配套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及征转报批编制报告服务实施采购工作,采购人为呼和浩特******有限责任公司,经批准,本项目已具备询比条件,现邀请贵单位参加该项目的询比。
一、项目概况及其他内容:
1、项目概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同意建设呼和浩特新机场的批复》国函〔2016〕138号,拟于和林格尔县建设新机场项目。为保证呼和浩特新机场综合服务保障配套项目用地顺利转为国有建设用地,按照市政府召开的机场调度会精神,并与自然资源部门沟通同意已备案的形式立项进行报批。
呼和浩特新机场综合服务保障配套项目共26.8165公顷,全部位于和林格尔县巧什营镇呼和浩特新机场范围内。
2、服务范围
1.编制呼和浩特新机场综合服务保障配套项目办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及土地征转报批工作过程中所需的全部报告,并协助取得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及建设用地批复文件。
2.编制呼和浩特新机场综合服务保障配套项目草地报批工作所需编制的全部报告,并协助取得草地批复。
3.协助完成呼和浩特新机的卫片图斑测绘、举证,及本项目报批范围内涉及的卫片图斑测绘等相关工作。
4.在项目编制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及建设用地批所需报告涉及的全部文件整理归档。
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3、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批复文件完成之日止。
4、采购控制价:48.00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备自然资源部或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批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
3.信誉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有关行业部门颁发的测绘或测量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5.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测绘或土地组件报批类业绩2份(以签订合同时间或成交/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比。
三、接受邀请:
(一)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询比者,请于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4月26日下午15:00前,将下列所有资料(均须在有效期内)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邀请书回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自然资源部或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批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
4.有效的营业执照;
5.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测绘或土地组件报批类业绩2份(以签订合同时间或成交/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供应商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四、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一)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29日9:30,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巧什营镇呼和浩特新机场现场指挥部宿舍楼会议室。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五、联系方式
询 比 人:呼和浩特******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控制中心8层
联 系 人:郭先生
询比邀请书回执.docx